近日,市政府辦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我市將全力補齊養老服務短板,大力發展普惠性的基本養老服務,積極培育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著力打造服務更有溫度、覆蓋更有廣度、保障更有力度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形成基本養老服務應保盡保,有效滿足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的新格局,為實現“經濟倍增、跨越發展”提供保障力量。
提升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調整修訂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規劃。根據城鄉老年人口規模、發展態勢以及養老服務業發展需要,結合現有養老服務設施分布,進一步調整修訂城鄉養老服務設施空間布局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落實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并向社會公布。鼓勵社會資本以出讓方式取得社會福利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級別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民間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以租賃、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可依法依規申請使用國有劃撥用地。支持政府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與社會資本共同投資建設養老服務項目。
提升公辦養老服務機構供給能力。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采取投資、合作、提供場所等方式建設運營養老服務設施。各縣(市、區)城區應新建或改擴建1所集老年人生活、學習、保健、休閑為一體的綜合性、示范性中大型養老中心。每個街道和有條件的鄉鎮要根據轄區老年人口規模和現有養老服務設施情況,至少建成1個由政府建設或者提供場所交社會力量建設運營,床位在3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綜合體,重點為特困、經濟困難、高齡、失能失智、計生特扶、優撫對象等困境老人提供普惠托養服務。到2025年,全市至少新增養老機構3所、養老服務綜合體40個,由政府提供設施場所的養老床位總數達到1.9萬張以上。
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制定實施新建住宅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辦法。新建住宅小區(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區未達標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等方式調劑解決。將十堰市中心城區(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建住宅小區(居住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和已建成住宅小區調劑解決的養老服務設施產權無償移交給市民政局,辦理產權登記后交由各區民政局管理使用。其他地方相關設施產權無償移交項目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配建的和調劑解決的養老服務設施主要用于建設集中管理運營的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養老服務設施和帶護理型床位的日間照料中心,支持連鎖化、綜合化、品牌化運營,組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增加家庭服務功能模塊,強化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等服務能力,增強公辦養老服務網絡的覆蓋面和服務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刻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圈。
推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照護服務體系。創新特困供養服務體制,實行農村中心福利院縣級直管。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鄉村閑置校舍、廠房等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實施農村福利院改造提升工程,各縣(市、區)至少改擴建1-2所區域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中心,原則上輻射周邊5個以上鄉鎮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的集中供養需求,同步推動一批基礎條件好的農村福利院轉型成為鄉鎮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為周邊老年人提供普惠性養老服務,大力提高農村福利院床位利用率。鼓勵以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為依托,大力發展互助式養老服務,到2025年,至少提檔升級農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25個。
實施適老化環境改造。以推動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重點,加快推進老年宜居社區建設。采取政府資助、社會捐贈等方式,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脫貧人口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笆奈濉逼陂g,按照原則上每戶不低于3000元的補貼標準,對全市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實行“應改盡改”。
促進醫養融合發展
提升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支持養老機構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22年,全市所有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率達到100%。
推動醫療機構參與養老服務。醫療機構應當開設老年人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資源,重點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集中或者居家醫養結合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增設老年人護理床位,開展安寧療護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按照年平均入住率給予床位運營補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工作,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不斷提高簽約服務能力。到2022年,全市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置老年病科比例達到50%以上。
加大醫養結合項目支持力度。鼓勵新建的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一體規劃,毗鄰建設。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醫養結合機構,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其稅費、融投資、用地等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醫養結合類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對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項目納入地方債券支持范圍,十堰市中心城區不少于1個,全市重點打造1—2個示范項目。
健全醫養結合支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范圍,其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動態調整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
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康養產業發展
推進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各類主體進入養老服務市場,實行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制度。全面梳理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把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養老服務人員培訓納入各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2022年,各地發布本地區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和基本養老服務指導性目錄,做好政府購買服務相關項目采購工作。
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依法辦理登記,并向民政部門備案的各類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機構,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取得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的養老機構,可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全額免征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不動產登記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以及省級設立的其他涉及養老機構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收取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
加大養老服務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擔保條件的養老機構提供擔保服務。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遇到經營困難的養老機構,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開展融資對接。鼓勵企業、慈善組織及個人依法開展養老領域慈善信托業務。加大對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傳、風險提示和依法處置工作。
促進康養產業發展。研究出臺康養產業優惠扶持措施,促進醫、養、旅、居、文、體等相關產業融合,不斷提升康養產品質量和水平。建立康養產業重大項目庫,謀劃一批帶動作用強、市場效益好的重大項目,在項目審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以項目為載體,打造具有較強區域影響力的休閑度假、健康養生、體育健身、健康旅游等特色康養服務園區,助推“現代新車城、綠色示范市”建設。
健全完善養老服務綜合保障體系
建立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依托市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完善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協同監管機制,明確責任清單,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建立養老機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依法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機構和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聯合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懲治。嚴禁利用養老服務設施和場地開展與養老服務無關的活動,依法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
加大政策資金保障支持力度。加強資金統籌,實行分級分類、差異化補貼,逐步提高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補貼、運營補貼標準。完善養老事業發展財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籌資機制?!笆奈濉逼陂g福彩公益金用于養老工作的比例不低于55%,各級財政部門按照支出責任落實養老服務各項經費,足額納入年度預算。各相關部門要用好有關資金和資源,積極支持養老工作。
發展智慧健康養老。創新發展健康咨詢、緊急救護、慢性病管理、康復護理、生活照護、物品代購等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創新“子女網上下單、老人體驗服務”等服務模式。鼓勵互聯網企業全面對接養老服務需求,支持優質養老機構平臺化發展,培育區域性、行業性綜合信息和服務平臺。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建設一批老年群體數字化生活體驗場所,打造一批“智慧養老院”和“智慧養老社區”。
健全養老護理員激勵機制。建立完善養老護理員補貼激勵政策,按照護理員技能等級水平分別給予崗位補貼。支持高校等社會力量舉辦康養學院,養老服務職業技能培訓所需資金按照規定從全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對獲得國家、省、市技能大賽名次的養老護理員,按照規定授予或積極爭取“五一勞動獎章”“青年崗位能手”“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提高養老護理員社會地位和職業吸引力。
積極營造社會敬老氛圍。加強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大力弘揚敬老孝親傳統美德,推動社會各方共同參與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完善“時間銀行”互助式養老服務模式。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頻事項,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切實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記者?吳楠)